危险废物是指除了放射性以外的具有化学反映性、毒性、易爆性、腐蚀性等能引起或可能引起对人类健康或环境危害的废弃物,它们的任意排放会严重污染和破坏环境,其处理与处置一直受到各级政府、科技界、产业界和环境保护企业界的重视。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包括医疗垃圾、医药废物、废树脂、废酸和废碱、染料涂料废物和含重金属废物等腰三角形,有毒有害废物处理。凡含有氟、汞、砷、铬、镉、铅、氰等及其化合物和酚、放射性物质的,均为有毒废渣。他们可通过皮肤、食物、呼吸等渠道侵犯人体,引起中毒,我国环保产业发展“十五”规划中,根据工业发达国家采用高温氧化法处理工业有毒有害废弃物的成功经验,重点发展有毒有害废物密闭式贮运技术和设备、专用高温氧化焚烧技术和成套设备,建设若干个有毒有害废物处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