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进入“十四五”,针对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三个能力的提升,其中两项与监管相关,分别是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监管长效机制、着力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以及夯实固体废物监管工作基础、着力提升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危险废物的监管难是业内公认问题,相比普通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有人认为监管更难的原因首先是危废的种类多,形态差异大。根据2020年11月刚刚修订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危险废物共计467种,有的是液态、有的是灰渣,需要“一废一策”,不同废物处置技术设施完全不一样,这直接导致需要监管的设施类型、工艺流程较为复杂。
危废的来源也非常广泛,涉及各个行业,“要想从源头上把产生危废的地方搞清楚,这是过去基础相对薄弱的环节”。从管理主体上看,危废的处置更多是企业行为,不同于生活垃圾的处置是民生工程,可以由政府机构建设,有完善统一的收集运输处理系统,运行机制比较成熟。